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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后执掌千亿国企|荒诞与反智的背后是谁

曹煦 程文浩 华声社 2020-02-25


报道|华声社

编辑|瑶瑶琪



对广大80后、90后而言,周末最为吸睛的新闻,莫过于“千亿国企的年轻董事”了。


看到同龄人已身居如此“高位”,正在忙着给“双十一”囤货的网友们,想必心里五味杂陈。


11月4日,西安高新区财政局作出最新回应:高新区纪工委已经介入,正在调查广大网友质疑的该三人担任西安高新控股董事长、董事的年龄、学历、资格和社会背景是否合规,以及该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此外,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已决定对该三人停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除上面所说李甜、赵雪莹、朱玥三人外,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还有4名董事,均为“80后”。其中最大的1981年生人,最小的1989年生人。四人均从2017年11月15日起任西安高新控股董事。



一家总资产超过千亿元的国企,高管却是一水的80后、90后,有何“隐情”?


在调查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这几个年轻高管的“上位”和“下台”尚是迷雾。但清晰可见的是,此事折射出当下国企改革中行政和市场的边界依然模糊,国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之路依然漫漫。

 

“影子”高管?


舆论漩涡中的李甜、赵雪莹、朱玥三人分别出生于1984年、1993年、1995年。此前李甜为西安高新控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雪莹、朱玥均为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高新控股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11.3亿元,其中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占出资总额70%,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占出资额30%,由高新区财政局负责管理。截至2018年6月底,高新控股公司总资产1270亿元,净资产403亿元。



三位年轻人是否拥有担纲一家大型国企的能力,不敢妄加评测。毕竟别小看80后,80后最大的也38岁了,最小的也快30岁了。也别小看本科毕业什么的,毕竟像比尔盖茨这样从大学辍学创业,成为世界首富的例子太过励志。 


但即便如盖茨这样万里挑一的人物,走入社会的相当长时间里也是以技术天才示人,并未展示出太多管理天赋。反观西安高新最年轻的一位董事,95年生人,大学毕业仅一年,显然不太可能凭借太多工作资历或管理经验身居高位。


引爆舆论的,自然是对这些年轻人们“背景”的猜测。如很多网友下意识般质疑的那样,也许是因为“背后有人”,让他们年纪轻轻坐上了这样的岗位。一位网友的评论颇为抢眼,“同样的年龄,我们还在起跑线上,人家已经到终点了。”


对此,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声明称,本次舆论关注的李甜等3人,并无特殊家庭背景,整个任职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有打招呼等违纪违规现象。此外管委会还特意“曝光”了这三位高管的待遇情况。“李甜目前月工资4351元,朱玥目前月工资3600元,赵雪莹目前月工资4200元,在任职前后薪资无变化。”



四千多元的月薪,管理过千亿资产的公司,这画面反差太大,让群众不忍直视。毕竟,如果这几个人真的才能出众,三四千块的月工资,诚然有点“薪不配位”。


显然,最合理的一种解释是,这是一群“影子”高管


陕西当地知情人士对媒体这样表示,“西安有些事业编的领导,按规定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等领导职务,由于‘干部青黄不接’,所以就安排了若干年轻人在台前代为履职。实际这些新任职高管没有任何控制力和履职能力,说穿了就是‘影子’,西安高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是高新区财政局。


这就比较清晰了:在各种文件要求“行政官员不能兼任高管”下,官员让出位置,让企业的几名小年轻去挂名高管,既能保证企业的运营实际控制权还是在官员手中,保证企业运营方向,又能符合上级规定,岂不是一举多得?


问题


但这样的“合理”其实掩盖了更大程度的“不合理”。

 

既然这是一家名字中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就说明这家公司应该是符合《公司法》规定、并且朝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迈进的公司。如果仅仅为了行政合规,就让千亿规模的公司找几个“挂名”、“影子”高管,显然是太把国企当儿戏了。

 

为啥?既然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都可以“挂名”,那该公司的董事会是干嘛用的?拿来看吗?公司里的文件、政策,董事长、总经理总是有签名权的吧,难道也只是“挂名”为之?那这个公司的治理程序就真的只是“走程序”了。

 

再往坏的一步想,如果是“挂名”,从法律意义上,这几位年轻高管“有权必有责”,有了签字权,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追谁的责?是追形式上的“董事长”的责任,还是追背后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万一在公司的具体项目运作中,听命于背后实际控制人的名义“高管”签了字、输送了利益,承担责任的是谁?


此事曝光后,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已决定对该三人停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该局在对外公告中写到:“在选用企业管理人员的方法上,我们还存在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网友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已经有人为此付出代价。5日凌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就“国企任用年轻高管”一事发布声明称,高新区财政局违反管委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用的相关规定,擅自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及董事,经研究决定免去王进杰同志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边界


故事在一年前还是另一个版本。


2017年10月的西安高新管理层名单显示,当时高层人员均拥有丰富的工作履历。时任西安高新的董事长、总经理为阎玲,1970年5月出生,历任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副主任、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主任。


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团队的众多人员中,年纪最大的是肖萍,1957年2月出生,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当时担任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年纪最轻的是宋琦,其1980年1月出生,为公司董事。历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投资促进三局副局长(副处级)、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主任,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他们的履历中都有条清晰的印记,那就是“官商不分”、“政企交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背后的逻辑非常简单。一方面,拥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去兼任国企高管,事实上主要来自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命,而非市场化的选聘;另一方面,作为高管和企业经理人,往往领取的又是市场行情之下的高额薪酬。


说得再通俗一点,享受局长的级别,拿着董事长的待遇,在二者之间无缝切换,既能“两头通吃”又能“两头避险”。


国企行政化带来的弊端有哪些?


九三学社中央曾进行过一次调研:“身在曹营心在汉”,管理者身处企业,却有行政级别;企业是跳板、前程靠升官;关云长的关系、归属都不在曹营,难以全心全意为曹操卖命;干好干坏一个样,高管薪酬主要依据的是“有关规定”,与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关联度不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高管既是干部,就要定期交流,无心对企业进行长期规划,更无法把企业发展视为自己的事业。


必须正视到,当下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在广大国企正在进行公司化管理、去“行政化”的当下,行政公职人员却仍然在国有企业兼职,这种“亦官亦商”的现象不仅与市场化的国企改革方向背道而驰,而且严重有悖公平和效率,使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一句空谈。


事实上在此轮国企改革中,决策层早已意识到并明确,必须充分厘清央企、国企高管身上的官商界限,真正让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


上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高层再次定调:突出抓好市场化经营机制。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这不但呼应了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核心命题,更对国企高管的选、聘、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实操层面,各地国企中大量的例子已经证明,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是激活国企改革一池春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抓手。



道理非常简单。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就必须有来自市场、精通市场的经营管理人才。而市场化选聘出的高管不再有“干部身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无形中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竞争力的高端人才。


同样是在西安,据《陕西日报》日前消息,已有4户国有企业开展了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人员工作,3户企业完善了外部董事选派工作。在别处,据了解,也有类似于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国企早早完成了公司化,比如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的几大城投公司,都早就完成了公司化改制,从机制上规避了类似情形的发生。


对西安高新而言,此次站在风口浪尖其实也源自他们的“自我换血”。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官方表示:近期,高新控股公司按照事业单位员工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要求,分步对原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临时调整,共指派包括李甜等3人在内的10名董事及监事为高新控股管理人员,其身份均为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企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只是手法略显业余,新高管们太过年轻,连吃瓜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也许对古城西安而言,不仅应具备成为“抖音之城”这样的创新魄力,更应探索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改革勇气。



延伸阅读:


“火箭干部”背后的“黑箱”


“火箭提拔”之所以引起公众质疑,除了当事人的履历存在“硬伤”等原因之外,还有三个直接原因。


“ 火箭干部 ” 隐忧.


近年来,有关某些80后官员被“火箭提拔”的新闻报道此起彼伏,年龄记录不断刷新,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和质疑。这些官员被“破格提拔”,究竟是名副其实、当之无愧,还是背后另有玄机?


湖南湘潭27岁副县长徐韬(提名免职)


徐韬,湖南湘乡人,1985年9月出生,2012年12月当选湘潭县副县长。


2013年3月,徐韬被曝5年7次换岗,工作10个月被提拔为副科,一年半从正科变副处,并被曝光其父为湘潭市某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其母为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结果:2013年5月7日,湘潭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免去徐韬湘潭县副县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按科级职务安排相应工作。


80后美女副市长董海涛(在职)


董海涛,1982年5月出生,2012年10月起任辽宁东港市副市长。2013年1月,网友质疑董海涛晋升如坐火箭、学历造假、其丈夫的叔叔为副厅长。


结果:2013年2月,东港丙肝感染事件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后,市卫生局、社保局、有线电视台主管领导等相关干部被停职接受调查,而作为分管领导的董海涛未被追责。


山东济宁25岁女镇长韩寒(辞职)


2013年4月15日,山东金乡县鸡黍镇25岁女镇长韩寒被网民举报,称其升迁得益于父亲济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韩东亚,“从科员到镇长只用了三年时间”。


结果:4月21日,济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韩东亚辞职。同一天,韩寒也辞去了镇长职务。


河北省馆陶县代县长闫宁(因病请辞)


闫宁,河北永年县人。1981年11月22日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任河北省馆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之后,他被曝3年4次升迁,简历被当地有关部门列为机密。


结果:2011年12月,闫宁“因病”要求辞去现任的馆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职务。这位中国最年轻的县长,上任总共才3个月。


“ 火箭提拔 ” 问题何在?


从新闻报道来看,“火箭提拔”之所以引起公众质疑,除了当事人的履历存在“硬伤”等原因之外,还有三个直接原因:


一是提拔过程不透明、信息不公开。从公开资料来看,“火箭提拔”行为往往由组织部门自行操作,暗中推进,搞成既成事实,百姓最终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另外,当地组织部门往往巧立名目,以“干部年轻化”、“异地任用”等名义,试图为“火箭提拔”披上合法外衣。


二是违反了关于任职年限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于干部的任职年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等等。如果这些年限规定得不到认真执行,极易给百姓造成当事人“火箭蹿升”的不良印象。例如,在湘潭县副县长徐韬事件中,社会质疑的焦点之一就是徐何以在一年半时间就完成了从正科到副处的晋升,期间还能够“分身有术”,同时在湘潭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事发后湘潭大学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作了退学处理。)


三是被“火箭提拔”的当事人背后往往有身为领导干部的亲属。百姓反映强烈的一些“火箭提拔”案例,背后多半有“高人”在精心规划和运作,而且这些“高人”往往就是当事人的亲属甚至直系亲属。


“ 火箭提拔 ” 如何治理?


治理违规“火箭提拔”行为,必须实行打防并举。一方面要通过强制的信息公开和过程透明来打破“黑箱”,另一方面对于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的“破格提拔”行为,要追究组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儆效尤。


引起社会质疑的“火箭提拔”案例,其具体情况各有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排除确实有个别人员非常优秀,属于不多得的青年才俊。但即使确属“破格提拔”之列,也要坚持规则透明、过程公开、程序合法三大原则,不能一“破格”就可以置现有规则和程序于不顾,一路大开绿灯。


为了从制度上规范“破格提拔”行为,需要针对各种“破格提拔”制定具体的规则和程序规定,并将规则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换句话说,“破格提拔”行为不应处于监督暗区甚至盲区,而要置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如果年轻干部确实优秀,需要破格提拔,组织部门需要在作出提拔决定的同时公布破格提拔的决定、依据和理由,尤其要向社会公布当事人的业绩表现,让群众来综合判断其是否真正具备“破格提拔”的资格。反之,如果组织部门只告知结果而不公开过程,势必会引发群众质疑,而使其自身陷于被动。


组织部门往往以当事人条件优异、人才难得来作为破格提拔的理由,这就涉及到几个具体问题:何为青年才俊?谁才有资格来判断其是否属于青年才俊?其实答案已十分明确。中共中央办公厅2009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重视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考核评价干部,充分体现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由此可见,青年干部是否真的属于才俊,其政绩表现究竟能否够得上“破格提拔”之列,应由当地的人民群众来评定,而不是组织部门自行评定。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究竟是否勤政廉政,实际政绩如何,百姓有着最为直接、客观和全面的判断。对于领导干部的政绩评定,百姓不仅要有充分的知情权,更要有话语权。


对于那些确属青年才俊的年轻干部,组织部门究竟应采取怎样的态度?笔者认为,一定要让其在实践中充分锻炼、长期磨炼,在实际工作中展示才华、增长才干、培养群众感情,而不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般的频频提拔。那些明显是为了完善其个人履历而“点到为止”和“点不到即走”的现象,不仅极易造成当事人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心态,助长其政绩冲动和行为短期化,而且对于其任职的地区和百姓也是极大的不负责任。


干部年轻化固然是趋势,但也不要唯“年轻化”是论。年轻未必一定就是才俊,青年干部的品行和才干需要在实践中得到长期锻炼和检验,方能担当大任。在短时间内急速提升,往往会导致其心态失衡,为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埋下隐患。这方面有不少前车之鉴,我们应吸取教训。


百姓关注 “ 火箭提拔 ” 问题,是对“破格提拔”背后的非正常操作和不公平待遇的不满.


百姓关注“火箭提拔”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质疑当事人有何德何能,年纪轻轻便能够官运亨通、火箭式蹿升,实际上则是对“破格提拔”背后的非正常操作和不公平待遇的不满。在这些案例中,年龄问题只是表面,百姓更关注的则是干部提拔的规则透明和程序正义。


公开与透明是大势所趋,新一代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者应当牢固树立公开与程序意识,正确看待并积极回应社会质疑。“心底无私天地宽”,人若没有私心杂念,行为经得起检验,就不怕社会质疑。适当、正常的监督能使公职人员常存敬畏之心,防范各种不当行为。


那些醉心于各种“运作”、热衷于编织关系之网的人士应当明白,在关系之网之上,尚有牢不可破的法律之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青年才俊也概莫能外。令百姓目不暇接、莫名其妙的“火箭提拔”和巧立名目的“破格提拔”,应就此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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